项目概况
海滨广场大屏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044ZD919H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56.47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956.47万元整 采购需求:海滨广场大屏更新项目 1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详见协议样本),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项目费用的支付,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 (3)《投标登记表》下载 2.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需邮寄报名应将以上资料扫描后 3.采购代理机构 银行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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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