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宗原料配送(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鼎钊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互助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宗原料配送(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鼎钊公招(服务)2020-078 |
采购项目名称 | 互助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宗原料配送(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5766万元 |
最高限价 | 无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 包1:肉类(牛肉、羊肉、大肉)定点供应商服务采购 包2:蔬果类(蔬菜、水果、调味品)定点供应商服务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咨询电话18811547188>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配送要求:配送时按少量多送的方式进行,每次食品配送至各学校后,由学校相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供食品进行50%以上的抽检,检验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7、每月由各学校相关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综合确定各食品的单价,并报互助县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备案,经采购人确认最终各食品单价后,入围供应商按此价格供货,若入围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由其他入围供应商替补,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8、其他资质条件: 包1:投标人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有定点屠宰资质(大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若为动物养殖企业须具有《动物防疫检疫合格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大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27日 |
) | |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