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前屏过热器管排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前屏过热器管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
2.2 规模: 2*600MW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
2.7 交货期: 2021.4.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备600MW超临界等级及以上的锅炉受热面的前屏过热器、高温过热器、高温再热器改造设计、生产制造业绩,且成功运行的业绩不少于5项,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用户证明文件(不包括分包业绩)。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
3.2.4 投标人应是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
3.2.5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2008标准认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9:00起至2021年1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