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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熟石灰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29     浏览:1    
核心提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无2.2招标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无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吨)

备注

1

氢氧化钙\≥92%

4000

 

 
2.3其他:
 
(1)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交货。
 
(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4.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生产熟石灰的合法资质,且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石灰石加工,(熟石灰生产能力须达到50000吨/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熟石灰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用运输车辆(自带气力输送装置的罐车)提供自备或与合作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自行不具备的可提供合作单位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合作单位的采购合同或采购意向书)
 
5)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2份熟石灰销售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
 
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项目范围等信息;
 
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的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
 
1)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0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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