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黑沟
(2)招标内容:全厂除倒班楼及食堂以外的所有建构筑物的桩基(含支 护桩)以及混凝土管芯等施工,不含桩头处理(破除桩头及桩头外运), 桩头处理由主体建筑工程标段负责。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工程 标段一
发包内容:全厂除倒班楼及食堂以外的所有建构筑物的桩基(含支护桩)以及混凝土管芯等施工,不含桩头处理(破除桩头及桩头外运),桩头处理由主体建筑工程标段负责。
计划工期:75 天(2021 年 3 月 1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合同估算价:4614.6097 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 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0年12月26日 00:0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