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120吨无动力平板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名称:胜利能源120吨无动力平板车采购项目。
2.1.2招标人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2.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2.2.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如下: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11304694 |
无动力平板车 |
辆 |
1 |
2.2.2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
2.2.4质 保 期:整机的质量保证期限为12个月(包括运输工装在内),日期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合格并且双方签字之日算起。在整机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或导致故障发生,均由卖方无偿进行更换或维修。
2.2.5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税金+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费用),(要求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不满足要求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2.6结算方式:货物到货并考核验收合格,支付至全部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且乙方无缺陷责任,则按期支付质保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辆额定载重量≥100吨的无动力平板车供货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及每个合同相对应全额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若合同扫描件中没有无动力平板车额定载重量文字描述,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05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