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除尘降噪及提高块煤率技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1.2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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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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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除尘降噪及提高块煤率技术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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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 6 号煤层 575m 埋深线。井田东西长 4.3~10.8km,南北宽 4.3~7.7km,井田面积 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10.0Mt/a,地质储量 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 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建设规模:1000 万吨/年井工煤矿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选煤厂除尘降噪及提高块煤率技术改造工程,输煤转载系统溜槽降噪及输煤转载系统设备降尘及提高块煤产率的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涉及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针对选煤厂目前生产现状,为保证质量标准化及洗选效益最大化,需通过技术改造实现降噪、除尘以及提高块煤回收率的目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1.2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保护设计及环境污染治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标的名称 |
业绩要求 |
选煤厂除尘降噪及提高块煤率技术改造工程 |
应具有近5 年2 个除尘或降噪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6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 近 3 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授权证明材 料)。
3.1.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