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网络安全法》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有关要求,2020年计划对集团公司总部的8个信息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包括4个定级为三级的系统和4个定级为二级的系统。具体内容详情见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除此之外,还须具有国家密码局版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ISO 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2)投标方应提供不少于5名测评成员参与测评项目实施,应提供测评成员的信息安全专业认证证书、测评资质复印件及测评成员参与过的项目简历。参与本项目的测评成员均应具备公安部颁发的等级测评师资质,其中至少包括2名中级及以上等级测评测评师。投标方应列出项目人力资源的组织方式、项目实施的管理方式、项目成员的角色和具体工作职责任;
3.2.3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方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3个政府、央企或重要企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或信息安全服务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万的成功实施案例,投标人必须有承担过公有云平台等保三级及以上的大型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关键设备页)。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9日9:00起至 2021年1月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