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五批辅机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2 规模:本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 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2.4 标段划分: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套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投标人应根据各保护对象区域内的防火区设置、特殊消防区域设置、设备布置、房间功能等情况设置相应的报警区、探测区,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已通过消防验收的生产厂区火灾报警系统总承包业绩(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消防验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30日9:00起至2021年1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