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巴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境内脚木足河上,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3库28级”自上而下的第2级水电站,上接下尔呷“龙头”水库电站、下衔达维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为日调节电站,开发任务为水力发电并兼顾生态用水需要。电站正常蓄水位2920m,总装机容量746MW(含生态机组26MW),由一个装机3×240MW的主电站和一个装机1×26MW的生态机组组成,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5.44亿kW·h/29.914亿kW·h。坝址位于色江吊桥下游约2.2km,经右岸引水至巴拉峡谷内约2km处修建地下厂房发电,并采用长尾水洞退水至峡谷外。
巴拉水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建筑物和厂区建筑物等组成。主要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洞、放空洞、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地下主副厂房、主变洞、尾水调压室、交通兼通风洞、尾水洞、出线洞(井)、排风洞(井)、送风洞、GIS楼、出线场及生态机组。
拦河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水库正常蓄水位2920.00m,坝顶高程2925.00m,宽10.00m,长286.5m,趾板最低建基高程2787.00m,最大坝高138m,混凝土面板厚30cm~79cm,坝体填筑量约364万m3。
溢洪洞采用开敞式进口明流泄水隧洞,由进水引渠段、控制闸室段、泄槽段及出口消能段组成,总长1337m。
泄洪放空洞采用有压长管的布置型式,总长860m。主要建筑物包括:岸塔式进口、有压隧洞、工作闸门井、无压隧洞、出口挑流段等组成。
进水口采用岸塔式,布置于坝轴线上游400m脚木足河右岸巴旺萨奇沟下游侧,塔顺水流向长40.0m,高36.0m。
引水隧洞全长6907.789m,进口底板顶高程2895.00m,至调压室处隧洞底板顶高程2870.00m,纵坡i=3.652‰,采用圆形断面。
调压室采用圆筒阻抗式,井筒内径31.5~32.5m,井高90m,井筒内分别在压力管道进口设事故检修闸门,闸孔尺寸5.0m×6.0m(宽×高)。
压力管道采用单机单管供水,3条管道平行布置,管轴线间距为20.785m,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钢板衬砌的组合衬砌型式,钢筋混凝土管内径为5.5m,长约372m,钢板衬砌管内径为5.3m,长156m。
地下厂房从里至外依次布置副厂房、主机间及安装间,总长142.04m。其中主机间长83.04m,宽23.00m,高53.42m;安装间与主机间同宽,长36.00m,高31.00m;副厂房与主机间同宽,长23.00m,高43.30m,从下到上分六层布置。
主变洞长98.17m,宽18.1m,高24.66m,分两层布置。下层为主变层,高程2690.30m,上层为电缆室,高程为2703.30m。
尾水调压室为圆型阻抗式调压室。调压室井筒内径为30.80m,井筒衬砌厚度1.5m,井筒开挖直径33.80m,穹顶开挖直径36.80m。
尾水调压室下游接一条有压尾水洞,隧洞全长1730.08m,在桩号1+673.01m处布置尾水出口检修闸门室,隧洞后街尾水池与脚木足河相接。
生态机组于1#施工支洞与引水隧洞交汇处取水,设计引用流量为23.8m3/s,装机容量26.0MW。压力管道主管内径3.3m,上平段布设在1#施工支洞内,后接岸坡沟埋管至生态机组,厂房为地面厂房,厂房尺寸34.62×17.10×32.70m(长×宽×高)。
巴拉水电站地处高山峡谷,远离人口稠密和交通发达地区。目前,成都进入电站现场主要线路为:从成都出发经成灌高速至都江堰,再沿G317国道经汶川、理县、马尔康至热脚,约360km;热脚经白湾乡、脚木足乡、龙尔甲乡、草登乡、康山乡、日部乡到达电站现场,约97km。从成都到电站现场全程约457km。其中,汶川至马尔康市区段的汶马高速总长172km,预计2021年上半年可全线通行。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标,合同编号:BL2020/D-52。
本监理合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巴拉水电站库区大坝工程、引水隧洞工程、厂区枢纽工程等全部建安工程及其施工辅助工程、环水保专项工程、移民专项工程等全部工程及其占地区域(含建筑物占地区域、场内道路、临时及永久弃渣场、生活区、施工区,和其它施工涉及区)的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以及前期已完工程涉及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工作)在巴拉水电站各阶段验收时还应完成的相关工作。
2.2.2 具体工程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巴拉水电站移民专项工程(包括已完和尚未实施两部分)、前期已完建筑安装工程涉及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
1.巴拉水电站移民专项工程主要包括农副业及宗教设施、色江村库周交通恢复工程、巴郎村古遗址工程、夏尔嘎村库交通处理、水库浸没区地质监测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
本标监理人需完成上述巴拉水电站移民专项工程建设期发生的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程、工作、措施的监理服务工作,以及土地复垦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2.前期已完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导流洞、日部乡-铁柱岩桥-射江村通村公路等。
本标监理人需完成上述前期已完工程涉及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工作)在巴拉水电站各阶段验收时还应完成的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巴拉水电站工程其它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科研项目的监理服务。科研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巴拉水电站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巴拉水电站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主要有:鱼类增殖站、过鱼设施、生态流量机组。专项工程详见附表2。
第四部分:巴拉水电站主体建安工程建设期发生的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程、措施的监理服务工作。
1. 巴拉水电站主体建安工程分3个施工标段,分别为首部枢纽工程标、引水隧洞工程标、厂区枢纽工程标。各施工标段中包含工程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需要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以及以实体工程形式体现的水保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为渣场临时及永久防治实体工程等)。
主体工程施工标涉及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主要有:枢纽工程区水保措施、料场区水保措施、渣场区水保措施、施工道路区水保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水保措施、移民安置区水保措施、绿化工程(包括临时设施迹地恢复绿化)、渣场区施工辅助工程措施、料场区施工辅助工程措施、施工公路区施工辅助工程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辅助工程措施、亚拉沟沟水处理、风草沟沟水处理等。详见附表3。
2. 本标监理人需完成巴拉水电站建安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期发生的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程措施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主体工程施工标涉及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有:水环境保护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声环境保护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人群健康保护工程、陆生生态保护工程、水生生态保护工程等。
第五部分:巴拉水电站工程建设期环境常规监测、生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等工程、工作、措施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范围和监理服务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3 合同服务期限
2.3.1 本监理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
自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合同正式签订生效起(暂定为2021年1月1日),至本合同建设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结束(暂定为2025年4月28日);
完成所有监理项目的竣工资料整编(暂定为2026年2月28日);
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为止(暂定2026年12月31日)。
2.3.2 各监理阶段划分
2.3.2.1 第一阶段
主体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及阶段验收:2021年1月1日~2025年4月28日。
2.3.2.2 第二阶段
资料整编(包括前期工程资料):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28日。
2.3.2.3 第三阶段
配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审计(时间不确定)。
2.3.2.4 免费服务期监理阶段
指监理范围内的某工程不论因何种原因超出预定施工期(最长为52个月)时,承担本监理服务工作的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免费实施监理服务合同工作的时间段,按3个月计算。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原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投标人本身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还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近十年内(2011年~2020年)成功完成或承接了类似大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2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副总监理工程师2名,且至少1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证;1人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证;
(3) 从事环保与水土保持相关管理及监理工作8年以上,且至少在1个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或副总监职务;
(4) 有较强的控制、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善于合作;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能常驻现场,对高原作业无职业禁忌并适应高海拔、边远地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6)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它项目兼任任何职务。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较好,社会信誉良好。
3.4 近3年内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联合体还应满足3.1~3.4规定的其它条件。
3.6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中国水电大厦(四川)裙楼2楼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