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火电工程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修编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的修编应在《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典型设计》(E级、F级,2012版)和《 火电工程设计导则》(2016版)基础上,把国家、行业新编、修编的规范、标准,系统内外近年来取得优化设计成果和优秀建设经验,集团公司科技研究成果(如:灵活性运行、智慧电厂等),以及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成果以企业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用以规范设计工作,统一设计标准,减少设计变更,指导开展优化设计和设计对标,提高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统一性、可靠性、经济性与灵活性的协调统一,提升项目投产后的竞争力。
2.2 招标范围:
2.2.1 编制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修编大纲;
2.2.2 参加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修编大纲的评审并完善修改;
2.2.3 收集华能系统内外优秀项目燃机(E级、F级)机组设计资料;
2.2.4 编制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初稿;
2.2.4 组织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的评审和修改完善;
2.2.5 完成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修编终稿并提交华能技委会审查;
2.2.6 完成《 火电工程燃机(E级、F级)机组典型设计》修编稿出版(50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3业绩要求:必须具有近5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算)独立承担燃机(E级、F级)机组主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各不少于2台(已投产)。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15:00起至 2021年1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