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水电站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确保巴拉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充分地保障。
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 将对巴拉水电站进行保险招标工作,招标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参与我公司巴拉水电站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巴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境内脚木足河上,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3库28级”自上而下的第2级水电站,上接下尔呷“龙头”水库电站、下衔达维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为日调节电站,开发任务为水力发电并兼顾生态用水需要。电站正常蓄水位2920m,总装机容量746MW(含生态机组26MW),由一个装机3×240MW的主电站和一个装机1×26MW的生态机组组成,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5.44亿kW.h/29.914亿kW.h。坝址位于色江吊桥下游约2.2km,经右岸引水至巴拉峡谷内约2km处修建地下厂房发电,并采用长尾水洞退水至峡谷外。
包括:(1)巴拉水电站主体建安工程施工标(含首部枢纽工程施工标、引水隧洞工程施工标、厂区枢纽工程施工标共三个主体工程施工标段)、纳入主体工程施工标段的环保专项工程(及措施)和水保专项工程(及措施),以及纳入主体工程施工标段的前期施工辅助工程的剩余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施工标段;施工区域相对独立的环水保专项工程中的鱼类增殖站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标等。(2)巴拉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标。
项目投资以核准概算(514629 万元)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服务工作。
2.3保险服务期限
(1)与巴拉水电站前期工程保险时间无缝衔接,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全部机组发电(预计2025年 2月28日二十四时)止。
(2)若在此保险期内有保险理赔案件超过上述服务期限未结案的,则保险服务期限至保险理赔结案时止。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总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3.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 5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3.3必须在四川境内设立有分支机构;
3.4投标人应具有水电站项目承保、理赔的保险经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留复印件)。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6日11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