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生产科研综合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364)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生产科研综合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36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生产科研综合基地(下简称“综合基地”)位于广州市科学城科翔路和香山路交汇的东北角,项目分为南区、北区两个区域。综合基地占地面积为1809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5560平方米。其中,南区总建筑面积为3288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164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2393平方米,道路广场总面积30000平方米,室外绿化面积60441平方米。
2.管理及租赁范围
物业管理:南区面积326330平方米(不含暂未投入使用的5号楼3-4层约2512平方米)。
公寓租赁:按酒店模式经营的公寓面积为南区7号楼2-4层5097平方米。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二)招标范围:
1、综合基地总部南区及各入驻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室内外绿植租摆及养护,含目前1-8号楼地上、地下已装修投入使用的南区面积326330平方米(不含暂未投入使用的5号楼3-4层约2512平方米)。
2、7号楼2-4层公寓建筑面积5097平方米,共114间客房,由中标单位承包并按酒店模式经营管理。
3、服务期限:合同期1年(2021/4/11-2022/4/10,计12个月),甲方组织对乙方在服务期内的服务进行综合考评,如乙方综合考评达到90分的,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内容续签1年,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完成续签工作。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未能确定新的物业服务单位的,本合同服务期限予以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三)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生产科研综合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 4120 | / | 1 | 生产科研综合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 4120 | 2021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0日。 | 4120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1.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需签订2项合同:南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含总调专项物业服务)、7号楼2-4层公寓租赁合同。招标的评标价格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减去租赁费报价后的差额,最高限价亦按此方法计算。
2.费用分摊。物业管理费用:南区费用(不含总调专项物业管理费)由入驻单位公司总部、 党校、 国际公司、 能源院、 科研院、 研究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等按其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占比分摊,具体分摊比例为:招标人55.16%、 总调23.17%、 党校0.21%、 国际公司3.67%、 能源院3.87%、 科研院9.44%、 研究中心3.12%、广州电力交易中心1.36%。总调专项物业管理费由 总调支付。
甲方可根据装修使用面积的增加等因素调整物业合同额,并有权根据内部需要调整分摊对象和分摊比例;如有需要,甲方所属单位亦可直接与乙方签订合同。
公寓租赁费:南区7号楼公寓租赁费由招标人收取。
新投入使用场地(甲方或下属单位增加装修使用面积)的物业服务费,不含在本次物业服务费中,按照新增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3.服务期限:合同期1年(2021/4/11-2022/4/10,计12个月),甲方组织对乙方在服务期内的服务进行综合考评,如乙方综合考评达到90分的,甲乙双方按本合同内容续签1年,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完成续签工作。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未能确定新的物业服务单位的,本合同服务期限予以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直至下一年度相关服务单位进场并完成交接。
合同到期前,招标人应通过相应程序采购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单位、公寓承租单位,原服务和承租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过渡。如招标人未能在合同期满前完成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单位和承租单位的采购工作(以甲方与新服务单位签署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为准),原单位应按照本合同相应的费用标准,继续做好物业服务。
4.招标人如需要乙方新增人员的,根据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报价表的费用标准及公式计算新增金额。
甲方因国家或行业特殊时期的安保和保供电等保障,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信访维稳,美化环境(如开荒、保洁、清洗外墙等)、增加绿化种植和租摆、大宗或大批物品搬运(如设备设施材料搬运、配合人员机构调整的办公室家具搬运等),新增装修使用面积,重要设备设施和区域的巡查和保障,突发应急响应等保障需要(如恶劣天气造成的室外绿植补种),需要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相关服务和保障内容的,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报价表的费用标准及公式计算新增金额;如报价表未包含该项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