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发电2021年度粗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粗灰销售项目
2.2项目概况: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安装2台600MW级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配套的磨煤机为中速磨,两室四电场电除尘器,干式输送到灰场的3座干灰库内,锅炉底渣采用风冷式钢带排渣机除渣系统,除渣方式为固态连续除渣输送到渣仓。
2.3投标参考信息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2机组目前正常运行。
机组设计年利用小时为4800小时;设计煤耗(额定工况下)为294g/kWh;每台机组年消耗原煤约为120万吨。
设计煤种为淮南煤,校核煤种为平顶山煤,煤质分析指标如下:
项目 |
单位 |
设计煤种(淮南煤) |
校核煤种(平顶山煤) |
收到基全水分 |
% |
5.7 |
6.0 |
空气干燥基水分 |
% |
1.44 |
|
收到基灰分 |
% |
28 |
30.8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 |
42.5 |
35 |
收到基固定碳 |
% |
54.2 |
53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kJ/kg |
21300 |
20930 |
全硫 |
% |
0.41 |
0.5 |
一般情况下,电厂出灰和出渣的比例为:灰占88%,渣占12%。
电厂燃煤锅炉配置的电除尘的设计除尘效率为99%。
原灰库、粗灰库、细灰库各一个,容积均为1000m3。
交付点和运输方式: 粉煤灰交付点在电厂灰库内,对应的运输方式为环保罐装车辆运输。
预计全年销售粗灰产量约15万吨。粗灰根据年产量划分为5个标包。第一标包粗灰约4万吨,第二标包粗灰约3.5万吨,第三标包粗灰约3万吨,第四标包粗灰约2.5万吨,第五标包粗灰约2万吨。划分的标段量只作为招标量的依据,中标后实际销售量需根据招标人预估的实际日产出量根据5个标段量大小按比例分配,存在一定的误差。
根据粉煤灰等固废产品市场销售的特殊性,为确保机组安全生产,预设置两个月的淡季销售,价格为中标价的50%,时间分别为2月1日至2月28日和7月1日至7月31日。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中标后的标段的量与生产实际产出量,制定每日的销售计划量,中标单位确保按照日销售计划量安全环保完成清运工作。由于粉煤灰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所以其产量、质量根据不同煤种会有区别,所以招标人不对粉煤灰产量、质量作任何承诺。粉煤灰装车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日计划通知后(电话或短信),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到库区装运,但投标人在未接到招标人通知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安排拉运,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3.4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具有粉煤灰的采购或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直接用户参与投标的可提供采购合同,如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5投标人自有粉煤灰装罐车辆的,需提供本公司名下经过年审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粉煤灰装罐车辆的企业需提供长期租赁合同且在有效期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6基于粉煤灰销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提供粉煤灰应急运输、仓储情况说明,提供具备(一标包3250吨,二标包2750吨,三标包2400吨,四标包1900吨,五标包1600吨)计划量的运输、储备能力的方案。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1年1月1日09:00至2021年1月9日17:00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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