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台山电厂全厂主机汽门油动机返厂维修、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由具备汽轮机汽门油动机、油站液压系统设备维修、检测能力的企业,按照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的生产检修计划,分批次完成对台山电厂1-7号机组汽机汽门油动机和液压系统相关设备的维修和检测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对台电1-7号机组主机和小机各汽门的油动机、控制块、插装阀等各部件解体检修,对油动机和插装阀内部清理、油动机碟形弹簧检查,更换滤芯及所有密封部件,对油动机控制块进行清理检测、对截止阀的密封性进行检测,对有缺陷的活塞杆、油缸、蓄能器皮囊、进行维修或更换,对油泵、油动机、蓄能器等各送检设备和部件的进行检测与调试等。本项目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预估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维修、检测服务工作量进行结算。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工期:计划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此合同周期内,预计维修8批次,甲方将根据机组的实际检修计划,对1-7号机组需要检修的油动机等液压设备分批次进行外委检修。在甲方每批次的油动机、蓄能器等液压系统部件到达乙方后,1000MW机组油动机等相关设备乙方必须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外委设备的维修、检测等工作,并具备发货条件;600MW机组油动机等相关设备乙方必须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外委设备的维修、检测等工作,并具备发货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17年1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至少2台600MW等级机组汽机油动机维修合同业绩,且同时具有至少1台1000MW等级机组汽机油动机维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7)设备要求:无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