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27-20241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绞线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即由招标人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由卖方与买方(买方包括施工单位、总承包部)分别签订执行,(其中,总承包部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可直接与供应商签订科研用材料合同),材料款由买方分别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线路总里程约为 285.03km,涉及的高速公路分别为巴南至彭水,彭水至酉阳和武隆至道真共三段,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 6457717.95 万元。甲方为重庆市交通局,乙方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 、中国铁建股份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 、中电建路桥集团 等31家公司组成联合体。
按照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 内部分标方案,由中电建路桥集团 承担巴南至彭水段土建第三标段,起止桩号为K43+650~K64+176,长度为 20.526km,建安费约33.9 亿元,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境内。项目设计为双向六车道,标段内共有桥梁6.747km/14座(其中特大桥2.509km/2座, 大桥4.189km/11座),隧道4.37km/2座,路基9.409km,桥隧比为53.38%。标段内共有重难点及控制性工程6处,其中控制性工程为龙川江特大桥,主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连续刚构,桥墩高185.4米,单孔跨度160米。
2、招标范围:巴南至彭水段土建第三标段项目所需钢绞线,预计钢绞线需求总量9200吨。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预应力钢绞线 | (1860Mpa)φs15.2 | 吨 | 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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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吨 | 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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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1年2月-工程完工,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低松弛高强度预应力钢绞线技术性能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的钢绞线,设计采用的钢绞线公称直径为Фs15.2mm,每股公称面积140mm2,抗拉强度标准值为fpk=1860Mpa,Ep=1.95×105MPa,钢绞线弹性模量的偏差尚应满足同批≤5GPa,各批≤10GPa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每批钢绞线的实际弹性模量值。单股钢绞线直径15.20mm,钢绞线面积140mm2,钢绞线标准抗拉强度1860MPa,弹性模量1.95×105MPa。
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提供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所代理的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条件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代理商和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 桥梁、公路 等工程供货业绩,在近5年内(2016年至2020年)的钢绞线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壹仟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主要查询范围: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是否被接管或是否处于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年(2018年至2020年)相关查询结果的截图页面。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提供样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