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林镇柘北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林镇柘北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投审〔2020 〕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饶平县柘林镇柘北村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柘林镇统筹解决。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内容:道路硬化建设工程4435平方米,交通设施2110平方米、公厕160 平方米、路灯亮化工程322盏、雨污排水管网3900米、弱电管道2390米、消防设施14个、垃圾收集点40平方米、垃圾桶40个、活动场所3095平方米、景观标识50个、景观设施8个、环境整治工程47630平方米、建筑立面整治工程650米等工程建设。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805327.66元。 >2.5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含柘林镇柘北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全部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等内容为准。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的施工企业。 >3.2拟派 >3.3拟投入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注册给排水工程师1 名、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员1 名、造价员(或以上)1名、劳务员1名、机械员1 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的投标登记前近半年(包含2020 年6月至2020年11 月)连续且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3.4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17年至2019 年)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 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的无犯罪证明。 >3.7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逾期不予办理。 >4.2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登记及 >4.3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到 企业库中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否则造成无法进行投标登记的责任及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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