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0-2100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委托,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资产管理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所需的普通中空锚杆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全线位于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概算总投资128.49亿元(其中建安费72.17亿元),路线全长32.871公里,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于台州温岭市大溪镇,途经了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五个乡镇和街道,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主线桥梁总长29307m/13座,主线高架桥8座,互通枢纽主线桥5座,隧道1750米/1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预留互通1处、互通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需的设施。该工程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K0+000~ k14+698,施工长度14.698公里,共包含互通枢纽 2 处,主线桥梁总长 11691m/6 座,主线高架桥 4 座,互通枢纽主线桥 2座,收费广场1处,设置流庆寺隧道 1 座,隧道左洞长 1672m,右洞长 1702m。
1.2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为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1.855公里,道路宽度35. 5米,设计速度60km/h。路线与温岭联络线项目共线,沿规划线位自西向东走向,经新南岙村、下山后村、桥里村和沈岙村,终点位于与104 国道塘岭至吕岙公路交叉位置处,全线设置大桥126米/1座,中桥69米/1座。该工程均由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
1.3温岭市牧长路工程,为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9.046公里,道路宽度35.5米。全线设置大桥1464米/4座,中桥512米/11座、小桥16米/1座。该工程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k1+600~k7+938.5施工长度6.339公里。
2、招标范围:普通中空锚杆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等服务。
3、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中空锚杆 | φ25×5mm,2米/根 | 根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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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通中空锚杆 | φ25×5mm,2.5米/根 | 根 | 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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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通中空锚杆 | φ25×5mm,3米/根 | 根 | 6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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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通中空锚杆 | φ25×5mm,3.5米/根 | 根 | 29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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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通中空锚杆 | φ25×5mm,4米/根 | 根 | 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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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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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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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招标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数量,仅作为招投标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招标规格数量与实际规格数量有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通知并验收合格的规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1年1月-2022年8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第七章 技术规范”的要求。
7、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8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量保证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品牌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的中空锚杆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中空锚杆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1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等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