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第一医院委托,福建汇宏招标 对[350500]HHZB[GK]2021001、泉州市第一医院2021年肺功能仪、空气压力治疗仪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泉州市第一医院2021年肺功能仪、空气压力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349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98000元
投标保证金:498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肺功能仪 | 1(台)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498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490元
投标保证金:175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0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空气压力治疗仪 | 23(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7549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19年度或2020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关于“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描述修改为“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若有) 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包2
(1)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19年度或2020年度”。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关于“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描述修改为“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2)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若有) 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3)明细: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2。(7)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其他政策:无。
四、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9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第一医院
地 址:泉州市东街2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汇宏招标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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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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