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元二〇二一年度第一批 进出智能管理系统及设备,煤矿液压支架(综产)集中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1)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 162 号(标段 1) 2)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 296 号(标段 2)
3)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东皇镇木楠村(标段 3)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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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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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人员进出智能管理系统及设备 |
1 |
项 |
1. 搭建部署智能管理系统平台(B/S架构),现阶段通过该平台对访客管理系统、门禁系统、车辆通行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及人行通道摆闸系统等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集中管控、互联互通、统一分类分级授权。 2. 保留现有部分线路与卡片介质功能基础上,对门禁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等子系统进行综合改造与升级。 3. 增加访客管理系统(B/S架构+台式一体机终端)、人脸识别系统及人行通道摆闸系统等子系统。 |
交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6 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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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担坝煤矿液压支架改造 |
1 |
批 |
改造ZY3600/12/28掩护式液压支架65架用于11086工作面安装。具体改造内容:根据 木 担 坝 煤 矿 现 有MG320/710-WD3 型 采 煤 机 (1.6米滚筒上海天地)、SGZ730/400刮板运输机(中煤张家口)、ZY3600/12/28 掩护式液压支架(带护板郑煤机)三机配套图,对原有不带护帮板的ZY3600/12/28 掩护式液压支架进行加装护帮板方案设计,并返厂改造后运回木担坝煤矿现场组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木担坝煤矿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1 天内改造后并运回到木担坝煤矿现场组装完毕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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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或服务 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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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电家园物业服务外包 |
纳电家园客服服务、工程维护、秩序维护、绿化、保洁清洁服务及生活、装修垃圾清运外包 等,详见招标文件 |
24 个月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纳电家园物业服务外包 |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在年审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方的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从事物业服务 2 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3 个及以上物业服务项目,其中须有 1 个及以上小区物业服务业绩(小区物业服务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注明服务面积)。 3.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方需提供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不低于 3 人及以上特种作业证(包括高压及电梯管理)。 |
2 |
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人员进出智能管理系统及设备 |
1. 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2 参加投标的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投标。 1.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近一年在国家电投系统内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情况。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6 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进行查询,查询后均无相关不良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内截图加盖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1.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 专项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2 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还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制造商就本项目对投标人授权许可文件;制造商就本项目对招标人的专项永久使用授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设备、软件等)与售后服务承诺书;制造商就本项目对招标人授权无偿使用的各类软件开放接口及客户开发包源代码(非软件底层源代码)、各类设备开放API 接口文档、软件免费维护与升级服务周期的承诺书。 2.3 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 2.4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3 份及以上政府、企、事业单位,且同等规模及以上业绩合同(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合同范围、签字页或竣工验收资料,应能说明系统主要功能)。 |
3 |
木担坝煤矿液压支架改造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应为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商或维修厂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维修、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 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5) 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经营状况良好。 (8)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近五年以内具有工作阻力≥3600kN 及以上液压支架供货至少 100 台的成功运行业绩或工作阻力≥3600kN 及以上液压支架维修改造至少 50 台的成功运行业绩。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