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销售集团2021年京唐港第三方煤炭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京唐港(含 东港和曹妃甸港,以下同)第三方煤炭检验服务(进出港配齐);
第一标段:服务期限内京唐港进出港检验量的60%,约1590万吨。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内京唐港进出港检验量的40%,约1060万吨。
注:以上检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2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3服务内容:从商品煤样的采、制、化等品质检验,到用户依据检测证书结算为止,并出具煤炭检验月度分析报告。出港煤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进港煤检验包括: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其中,煤灰熔融性为抽检项目,抽检量约占进港煤炭检验任务的20%,抽检任务及比例由委托方指定。
2.4服务地点:
京唐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距唐山港和曹妃甸港之和不超过120km;
3.3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缓慢灰化法)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同时具备CNAS认可证书,认可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3.4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或CNAS认可证书中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包括人工和机械采样,依据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现行版本);
3.5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须具有从事港口煤炭检验三年以上(含)经验(提供CMA和CNAS初次认定、认可证书),投标人在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过被国家认监委(http://www.cnca.gov.cn/)、国家认可委(https://www.cnas.org.cn/)、本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检测质量事故(须提供未出现被通报的检测质量事故承诺书);
3.6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具有化学专业或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7该标段的自有实验室CNAS认证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 3 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没有化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应具有至少 10 年的化学检测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8投标人不得委托检测煤炭的购销合同相对方有隶属关系(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信息,要求与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