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站运维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窦家营村10号。
服务期:2021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规模: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350MW机组,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按二级建站标准配置消防人员,承担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站及消防设施日常运行和管理,预防火灾事件的发生、及时扑救发生的火情,落实防火工作责任。
范围及内容:负责公司区域(包括办公区、食堂、公寓、生产区、灰场等)所有范围的火灾防范、对区域内所有消防系统、防火部位的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消防站车辆及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全区域内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更换工作;承担战备值班、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及相关事故调查配合,建立完善消防档案、进行消防培训、宣传、灭火演练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2016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完成过至少3个消防站(队)运营管理项类似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投标文件中提供3个合同业绩扫描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15日9:00起至2020年1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