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内
1. 招标条件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福建省的分支机构,是在福建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主体和利润实现中心,根据授权对华能在闽企业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对外协调、发展、营销、生产、经营、监督、党建管理等职能。截至2020年12月,总装机规模409.36万千瓦,其中火电项目404万千瓦、光伏项目1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4.36万千瓦。
为推进(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装机结构调整、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管理单位((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需委托专业资质单位,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委托内容:
1、编制(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各管理单位光伏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2、编制(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各管理单位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1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2.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 项1MW及以上光伏发电类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编制业绩。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1月15日9:00起至2021年01月2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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