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公司肃宁分公司电动脱轨器及电控大闸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列检作业场电动脱轨器及电控大闸设备维保服务维保项目地点:神港、黄骅港、肃宁北、和神池南四个列检作业场。
肃宁分公司院内及黄骅港Z1修整备场维保项目服务地点:肃宁分公司院内及黄骅港Z1修整备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采用全包服务形式(包工包料),负责332套电动脱轨器及142套电控大闸(执行器)进行维保。
2.3服务期限:
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需具备电动脱轨器及电控大闸(执行器)维修维护能力,提供近三年内(2018年1月-2020年12月)至少2份电动脱轨器及电控大闸(执行器)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客户证明(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并加盖用户印章。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其视为无效)。
(3)投标人维修管理及维修人员要求:设置4个设备维修组,神池南维修组8人,肃宁北维修组8人(包括肃宁分公司院内电动脱轨器及列车试风系统维保),黄骅港维修组8人(包括黄骅港Z1修整备场电动脱轨器及列车试风系统维保),神港维修组4人,每组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共28人。维修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男性,具备一年以上电动脱轨器及执行器维保经验,能满足设备维保要求,服从管理,并持有上岗证、设备操作证,需提供维修人员身份证、用工合同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2019年12月)每年营业利润为正值,同时需提供2017-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6)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能源集团各子公司承接项目及国内其他项目中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7)投标人未在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内。
(8)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以及查询方式。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5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