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营口电厂2021年度消防保卫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公司批复费用,招标人为 营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明珠路1号
工程规模:装机容量1840MW火力发电机组消防保卫服务工作
服务周期:2021年3月1日-2022年2月28日
招标范围: 营口电厂后勤服务,承担厂区内设备、物资、重点部位的消防、保卫安全防范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营口电厂2021年度消防保卫服务【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营口电厂2021年度消防保卫服务【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大于50万的全年消防或保卫服务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以合同签字盖章时间为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16日9:00起至2021年1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