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 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1、2炉为YG-170/9.8-M1型循环流化床锅炉,2004年投产。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粉煤灰。为保证机组生产,降低环保风险,需将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外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3 服务期: 2021年3-10月份。
2.4 标段划分:
2.5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2机组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预计灰量3.8万吨。(详见技术部分)。
2.6 销售地点: 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19日9:00起至2021年1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