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
广州 110千伏岭泊站扩建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 110千伏岭泊站扩建工程施工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核准【2020】4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广州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20千伏石井变电站扩建(岭泊对侧)工程
岭泊站#3主变扩建工程的110千伏电源1回引自220千伏石井站。对侧石井变电站110千伏配电装置需扩建一个GIS间隔,为便于远期工程110千伏GIS的扩建,本期工程将新建2个过渡模块。
2.电缆线路工程
110kV岭泊变电站扩建送电线路工程终期建设规模由岭泊站新建1回电缆线路至220kV石井站,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8.025km,电缆长度约1×8.4km。电缆型号:YJLW02-Z 64/110 1×1200mm2、YJLW03-Z 64/110 1×1200mm2。 电缆金属护套接地方式:交叉互联直接接地方式。电缆土建:现浇电缆沟380m,双回埋管850m,双回顶管170m,埋管过渡井80m,电缆接头井、附井、地网各4个,顶管检查井8个。
3.光缆工程
110kV岭泊变电站至220kV石井变电站,新建1根36芯管道光缆,路径长度分别约为9km。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的物清单: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广州 110千伏岭泊站扩建工程施工 | 1245.6649 | 计划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9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2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 无
3.5业绩要求: 无
3.6信誉要求: 无
3.7项目经理( 备注:对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费征收机构发布的减免执行期证明文件,或相关税务部门对投标人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的确认证明文件。减免期以外的,投标人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涉及到招投标业务方面的,请向广东广州 供应链管理部监督科投诉。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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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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