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1年6号机组A级检修外委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重庆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珞璜电厂6号机组为600MW燃煤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的亚临界参数、W型火焰燃烧方式、自然循环汽包锅炉,汽轮机为哈尔滨轮机厂生产的N600-16.67/538/538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采用哈尔滨电机厂生产的QFSN-600-2YHG型发电机;
2021年6号机组A级检修外委工程包括锅炉、汽机、电热设备检修所需外委的检修项目的检修施工、调试配合、以及炉内金属监督搭架等工作。
工期要求:预计6号机组A级检修开工时间:2021年3月25日,具体施工日期按电网调度安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天内达到开工条件。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天(含设备调试工作),投标人须在开工后15天内完成本标段设备解体并提交设备解体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1年6号机组A级检修外委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主机安装或A/B级检修工程业绩至少两个,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以及能够反映招标要求业绩内容等页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25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