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水电站、循环水、废水系统运行检修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厂址东距鄂州市38km,西距武汉市约30km。现有运行装机容量3960MW,分3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3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1998年12月和1999年4月投产;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6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投产;三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10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2019年4月和2019年6月投产。
鄂州发电公司一二期工程循环冷却水利用长江水,由江边泵房送往厂区。泵房共7台循环水泵,其中一期3台、二期4台,江水经江边水泵房中的循环水泵加压进入地下循环水管网,到达汽机房循环水入口电动门后进入凝汽器,用来冷却汽机排气维持凝汽器的真空。完成冷却任务后从左、右两条排水管经收球网排至虹吸井,循环水回水经虹吸井回到江边供两台2×2000KW水轮机发电后排入长江。三期工程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循环水补水取自一二期循环水进水母管。
水能回收电站布置在电厂厂区围墙外西北侧方向约150m处,紧贴电厂一、二期循环水排水沟,距离电厂一二期循环水取水泵房约300m。站址位置位于长江中游牧鹅洲河段右岸的黄家矶上游山坡坡角处,电站主厂房距离长江边约110m,位于长江右岸,总装机容量2*2000KW。
鄂州发电公司配置2*100t/h工业废水处理站,收集一二三期工业废水,通过加药处理后,将清水回用于一二三期脱硫系统;沉淀的污泥送至煤场掺烧。
公司配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设置2套20m3/h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通过三级生化处理及过滤深度处理从而达到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两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共设一次升压泵3台(2用1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三级生化处理)2套、曝气风机3台(2用1备)、污泥泵各1台,污泥回流泵各1台以及配套电控设备等。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置在地面下,污泥泵、污泥回流泵安装其内部;曝气风机、配套电控设备设置在独立风机房内;机械格栅设置在调节池进水沟渠,污水一次升压泵设置在污水处理设备前调节池内。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喷淋。
2.2 招标范围
鄂州发电公司江边循环水泵房(含循环水进出口管道)、尾水电站、废水处理站等区域内的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尾水电站和废水处理站的运行工作、循环水泵房的运行辅助工作、生活污水回用厂区绿化喷淋系统维护工作。(详见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本项目针对人员配置数量,要求投标人满足项目日常运行检修维护所需配置的最低人员数量为42人。
2.3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预计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前需承包人主要骨干人员进场,熟悉生产现场。具体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含承装类或承修类或承试类;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个总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的循环水泵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18年、2019年无连续亏损。
(6)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时整至2021年1月2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