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0/006-2101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2标段项目部工程所需的中厚钢板,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S10凤县(陕西)至合作高速公路马坞至西寨段项目的建设,不仅完善了甘肃省省级高速公路网,同时也进一步补充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将横向连通G7011十堰至天水国家高速、G75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与G1816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形成横贯陕甘青三省的高速大通道,实现多条高速公路之间交通流的快捷转换,对加密甘肃省区域路网,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网的整体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将显著改善甘肃省陇南、定西、甘南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等优势资源的开发条件,密切陕甘青三省之间经济、文化联系,对实施“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加快陕甘青三省经济的发展与联系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本标段左幅起止点桩号为ZK90+281.8~ZK95+384,右幅起止点桩号为YK90+224.5~YK95+390,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2.5m: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2×3.0m、中间带宽3m(中央分隔带2m、左侧路缘带宽2×0. 5m)、土路肩宽2×0.75m;分离式路基左右幅路基宽度均为12.75m:行车道宽2×3.75m、右侧硬路肩宽3.0m、立交二级连接线路基宽度12.0m。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中厚钢板及其相关的装、运等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板 | 1.5m*6m,δ=10mm | 吨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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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吨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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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也应相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1年02月-合同履约结束(约到2023年08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
(1)供方保证销售的钢板质量必须符合国标GB/T 3274-2007;GB/T 700-2006;GB/T 232-2010;GB/T 228.1-2010执行的有关规定。
(2)对于所供钢板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钢板、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钢板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3)投标人所供钢板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4)检查每批钢板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板代表直径; 钢板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5)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数量明细表上长度规格价格如有不同,请在报价说明栏详述。
7、计量方式:钢板为理论重量结算,厚度偏差(±0.5mm),厚度偏差超过-0.5mm不予验收;重量偏差(±5%)以内,按照理论重量进行结算,超过-5%的部分,对于超过的部分进行扣除,重量偏差超过+5%,对于超过的部分不予结算。投标人应保证供应货物理计重量在国标正差范围,招标人随时抽样检验。
8、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7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及以上;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钢材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1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3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等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马坞西寨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收款单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