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009/001-21022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长垣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因项目建设需要,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一批,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南省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环境文明城市建设工程PPP项目施工战线长约293.68km,覆盖范围约700平方公里,主要建设任务是疏通长垣县域主要的行洪排涝通道,提高长垣县城西部和北部区域内主要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同时打造城区主要河道的水生景观,满足长垣县城区发展建设对河道的防洪排涝和水生景观的要求。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立方米)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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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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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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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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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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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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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C5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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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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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根据实际计划分批到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满足国标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
7、混凝土单价依据“新乡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中“价格信息”公布的普通混凝土信息价浮动调整。
8、因商混企业税率差别,本次招标同时接受3%(简易征收)及13%(一般纳税人)两种税率,最终评标价统一依照投标人投标税前总价,统一修正后进行排序。
9、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做要求;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40公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需明确产品生产厂家,其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外大中型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全部有效合同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的等纠纷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9日16: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