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2102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西昌市菜子山大道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预应力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西昌市市政道路PPP项目位于凉山州西昌市,本项目包括菜子山大道西延线及宁远大道西延线以及配套加气站4座。其中,菜子山大道西延线终点接规划宁远大道西延线,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为双向八车道,道路全长4955m,主要建筑物为:海河大桥、安宁河大桥两座跨河桥及一座跨泸黄高速跨线桥;宁远大道西延线西侧为在建西昌西站站前广场,起点接改造后泸黄高速互通,终点接规划南山隧道西延线,为城市主干道,主线为双线八车道,道路全长5878m。
2、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本次招标货物 | 数量(吨) | 执行标准 |
1 | 预应力钢绞线 | 1*7-15.2-1860 | 1973 | GB/T5224-2014 |
3、交货时间:2021年02月至合同执行完成(预计工期至2022年06月)。
4、交货
5、质量要求:执行GB/T5224-2014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6、验收要求:到货提供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数量验收以出厂重量进行验收,买方可在现场进行过磅复核。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7、其他: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应提供近2年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同规格产品检测证明至少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外大中型工程的本次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提供的有效合同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3日16: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