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局生产用车零配件供应商入围二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nmyz2021gkzb001
2.2项目
2.3资金来源:本项目为预算内项目,资金由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局承担100%。
2.4招标内容:为保障邮运车辆的运输安全,呼和浩特中心局需要采购生产用车配件入围供应商,明确了四种主要车型(东风天龙28台、东风天锦2台、重汽汕德卡15台、欧曼车10台)。
2.5本项目拟入围2家供应商。
2.6 服务期限:签订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4.投标人证照合法、齐全、有效,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3.6.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配件均为原厂配件,提供承诺函,四种主要车型(东风天龙28台、东风天锦2台、重汽汕德卡15台、欧曼车10台);
3.7.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index.html);
3.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7 日,每工作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下午 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合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可现场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0日09:00
7.2开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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