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福省际公安检查站“升级增效”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福省际公安检查站“升级增效”建设工程,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审批函[2020]303 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27-47-01-100864)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一)在出省方向利旧使用原广福省界收费站,改造建设4 车道检查站大棚780平方米,扩建配套出省公安检查站功能房205平方米; >(二)在入省方向利用原安检大棚检查站改造建设3 车道检查站500平方米,扩建配套入省公安检查站功能房520 平方米; >(三)在出入省双方向各建三套交能预警引导龙门架。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 〔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信誉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四、投标登记与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1年1月21日00:00至1月27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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