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快速路绿化工程-先导段、江平路、润扬路、运河路、万福路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9期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快速路绿化工程-运河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定标顺序:快速路绿化工程-江平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快速路绿化工程-润扬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快速路绿化工程-运河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快速路绿化工程-万福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后续标段的定标侯选人数量与中标侯选人数量不因投标单位在已开标段中标而补充增加或调整定标侯选人数量与中标侯选人数量。
2.2招标范围:快速路绿化工程-运河路(北至物港路-南至施井路(不含运河路与新万福路互通))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方、绿化、景观等所有配套项目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
3.2投标人拟派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
√拟派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2月10日10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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