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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热电2021年液氨、氨水和章丘电厂2021年燃油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1     浏览:1    
核心提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规模:其他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标段名称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2021年度燃油采购

章丘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燃油采购,估算量680吨。

500

 

脱硝材料

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脱硝液氨采购,浓度≥99.8%,估算量2200吨。

500

 

脱硝材料

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脱硝氨水采购,浓度8%,估算量16000吨。

5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度燃油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燃油)文件扫描件。

3.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或者所供油品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投标方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4.2017年6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有向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供应燃油的业绩,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有燃油相关信息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在系统内既往履约中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脱硝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

3.投标人自行运输液氨的则需提供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液氨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其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意向协议或表明双方合作运输的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有效截止日应在本项目竞谈首轮应答截止日之后)及承运单位的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液氨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30MW及以上机组液氨销售业绩5项,并提供合同关键页(签字页、合同范围、内容等)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脱硝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氨水。

3.投标人自行运输氨水的则需提供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其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意向协议或表明双方合作运输的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有效截止日应在本项目竞谈首轮应答截止日之后)及承运单位的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145MW及以上机组氨水销售业绩5项,并提供合同关键页(签字页、合同范围、内容等)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1-21 16:30到2021-01-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1-21 16:30到2021-01-29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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