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核电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YX010124
2.2 招标项目名称
秦山核电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负责完成招标人委托的秦山核电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要求的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秦山核电2021年度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相关工作,包括停车区域现场勘查测量、车棚及附属光伏发电系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施工、系统设备调试等工作。秦山核电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包括秦一厂检修中心北侧停车场、主大门北侧停车场、31#楼北侧停车场、方家山东侧停车场、秦三厂 2#仓库西北角停车场、永久仓库东北侧停车场、安保中心北侧停车场等 7 个区域,共计 446 个停车位。车棚采用钢结构方案,顶棚采用 BIPV 形式安装光伏组件。车棚附属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1669.5kWp,就近接入厂用电系统。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位置及车位统计见附表: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位置及车位统计表
以上服务内容详见《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技术规格书》,编号:QS-5PC-MNPC-0200 Rev.0。
2.5 建设/项目地点
浙江省海盐县秦山核电所在区域。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6个月。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准备,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021 年7月20日前,完成基础、车棚主体、光伏组件安装及地面硬化恢复工作,车棚具备停车条件;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统调试、尾项施工工作,具备工程竣工移交条件。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厂区车棚综合整治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电力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
若对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乙方对工程设计工作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7时00分—2021年01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