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热电2021年液体无水氨长协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肇庆)热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脱硝生产需用的液体无水氨的供应、运输、装卸等。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招标方实际需要为准,结算时数量以招标方厂内地磅单计量为准,价格按合同注明的综合单价来执行。(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2.2其他:投标方负责办理供货所需的购买证、运输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证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总量(暂估) |
交货期/工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液体无水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00吨 |
多批次供货,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提前24小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肇庆)热电有限公司站,液体无水氨的运输由投标方负责,运抵目的地后的卸运由招标方协助完成。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①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及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且许可范围包含液氨;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应当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委托运输合同,及被委托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扫描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应具有至少两个液氨供货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供货量不少于500吨(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供货预估量或供货明细、合同供货期、签字盖章页);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