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浙江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温岭江厦100MWp潮光互补智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浙江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温岭江厦100MWp潮光互补智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浙江温岭江厦100MWp潮光互补智能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江厦潮汐电站水库库区,场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8.35°,东经121.26°。库区场址总面积约2000亩,拟建电站为潮汐与光伏发电互补型电站,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100MW。光伏区域组件(发包人提供),不小于196kW组串逆变器416台等设备,光伏场区以 5 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 升压站;110kV升压站区域含110kV 主变压器(额定容量 100MVA)1台、35kV 开关柜 11 面、110kVGIS 设备1套、无功补偿装置(容量-20~+20Mvar)1套、接地变1台、站用变 1台、低压配电屏 4 面、计算机监控系统 1套、电能质量监测系统1套、调度安防设备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保护设备1套、不停电电源1套、通讯设备 1 套、远动系统 1 套、光功率预测系统 1 套、一次调频系统1 套、有功无功控制系统1 套、智能光伏电站生产管理系统1套,光伏发电场清洗系统,以及光缆及电缆。储能系统总容量为 5MW/5MWh,配置标准电池单元,汇流至6300kW 变流升压一体机接至35kV 母线。升压站至终端塔需要做电缆通道连接,送出线路通过T接至上珙变至坞根变的110kV线路(珙坞1609线)上,线路长度约5公里。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含光伏发电场、110kV升压站、配套储能、智能光伏电站生产管理系统、原宿舍楼拆除工作、政策处理等);除光伏组件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保管;光伏发电场及升压站、所有建安工程工作及政策处理;项目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整定计算、整套试运、整体验收、专项验收、质保等。光伏组件由发包人供应,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招标人供应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1座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工作等;本项目110kV送出线路T接至上珙变至乌根变,升压站至终端塔的上杆110kV电缆及多端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与此产生的电气一次及二次、土建、钢结构等所有相关工程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不包含110kV送出线路主体工程,但需要协调送出工程实施,保证送出工程如期完成。项目包括库区内养殖鱼塘、道路局部拓宽等政策处理,养殖设施的清理工程。
(1)整个光伏场区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临时堆场&保管&二次倒运(含光伏组件)、五通一平、桩基及施工、安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保护整定计算、整场等值建模和低穿能力仿真测试、配套储能、智能光伏电站生产管理系统等)、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整场等值建模和低穿能力仿真测试,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2工期:工期暂定110日历天。投标人需合理安排人员、机具等措施,原则上不迟于2021年06月15日全容量并网,最终必须在2021年06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以国网公司验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项目容量4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工程范围及工程规模等信息。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光伏EPC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光伏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5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