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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厂固体排放物处置(二年)公开招标

   日期:2021-02-02     浏览:4    
核心提示:蛟河厂固体排放物处置(二年)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龙华公司蛟河厂固体排放物处置(二年)公开招标,
  蛟河厂固体排放物处置(二年)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龙华公司蛟河厂固体排放物处置(二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蛟河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龙华蛟河热电厂每年需处置固体排放物约6万吨。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 吉林龙华蛟河热电厂粉煤灰及灰渣处置工作,以及灰渣系统附属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工作。
(1)除灰专业:除尘器灰斗及以下部分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归投标人负责;
(2)除渣专业:以仓入口落渣管第一道法兰为界,法兰以后部分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归投标人负责;
(3)临时灰场的倒运和清理工作归投标人负责;
(4)现有储灰场的倒运,场地平整以及覆盖工作归投标人负责;
(5)处置工作中必要的车辆(维修及用油)、工器具、劳动保护(不仅限于上述内容)等所有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全部归投标人负责。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固体排放物处置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2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8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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