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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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5日 18:04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会议室 | ||
联系人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5.758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5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65号,总建筑面积740平方米。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全年公共秩序维护、环境清洁服务。合计4人。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 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投标人须扫描下述 3 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账 号:0219050104000962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 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 (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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