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阀门采购三批次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阀门采购三批次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068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由宁夏华电供热 负责建设。本项目以华电灵武电厂为热源,采用大温差长输供热技术,向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进行集中供热,规划供热面积3179万㎡。2019年12月15日工程已开工建设,2020年10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2020年11月1日供热系统正式运行;2022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实现向计划区域全面供热。
2.1.2招标范围:
DN125-DN200蜗轮传动硬密封球阀189台;DN200-DN600三偏心双向全金属硬密封焊接蝶阀189台(含手动执行机构及随机备品)。
2.1.3交货期:
合同签订排产单下达45天内,所有设备交货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2.1.4交货
(2)投标人须为阀门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阀门类)(类别:压力管道阀门含蝶阀和球阀)。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阀门(至少4个管径在DN500及以上且PN2.5Mpa及以上的蝶阀)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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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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