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城市生态治理修复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同发改审发[202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项目包括3个子项(Ⅰ区、Ⅱ区、Ⅲ区),总面积146.21亩,包括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种植工程、灌溉工程、电照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咨询电话18811547188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一、三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
3.6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本项目施工为电子标,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4.2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并
4.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5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 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