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保安消防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 运河电厂;
2.2 服务内容:保安消防服务;
2.3服务期: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计划);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所辖范围消防、治安秩序维护服务工程,范围包括按岗位职责的执勤管理、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消防巡检及厂区内部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同时设法消除隐患等。
2.4.2负责做好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区域内的治安和消防检查、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担负门卫管理。
2.4.3做好厂区内部区域的交通安全、车辆的有序停放,确保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
2.4.4做好厂所辖范围的消防管理和救援工作,做好个人防护,保障安全。
2.4.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警戒、消防器具及办公执勤场所、休息场所以及住宿和食堂等,生活费自理。
2.4.6投标方提供厂内保卫、消防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35人,三班制倒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保安消防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保安或消防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2月20日9:00起至2021年02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