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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临时运输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

   日期:2021-02-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临时运输外包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临时运输外包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44;

  3、项目概述:根据需求部门提报的采购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临时运输外包项目的采购;                                                      

  4、招标内容:

  (1)共计5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800万元,(其中合同包1预计采购额413万元,合同包2预计采购额150万元,合同包3预计采购额137万元,合同包4预计采购额50万元,合同包5预计采购额50万元)。详见附件一;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期满后如双方合作良好,且均无异议的,可续签一年;

  (3)服务

  (4)每个合同包入围供应商:2家;

  (5)报价:投标报价是指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供应商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车辆折旧费、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维护费、税金、各类规费等。

  5、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单位服务车辆必须购买10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提供保险保单等证明材料);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1年3月10日下午16:3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44-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

  招标人账户:

  

  

  

  

  

  收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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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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