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山东公司生产运营智能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数据平台搭建)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基建”发展理念,推进5G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公司各业务领域的融合应用,建设智能大数据中心,实现华能山东公司内部各业务互联互通及外部信息集成共享,成为信息技术支持企业管理和经营的新形态。山东公司信息化平台在投运近十年的情况下已难以满足当前管理的需要,结合新一代通讯及互联网信息技术,建设集安全、生产、经营、决策、服务一体化的区域公司级生产运营智能大数据中心平台,构建全面统一的数字化、智能化“互联网+业务大平台”成为公司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加快公司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转型步伐,为公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三强三优”一流综合能源区域公司建设提供信息化平台支撑。
2.2 招标范围:建设山东发电有限智能大数据中心平台。主要包括大数据技术平台、应用开发平台搭建,公司各业务数据梳理和采集,大数据中心存储模型和数据服务开发,应用分析中心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山东公司生产运营智能大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数据平台搭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CMMI认证3级及以上证书或系统集成与服务3级及以上证书、ISO900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证书均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电力行业大数据平台类系统、综合报表类系统、大数据分析展示类系统等项目已实施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20日9:00起至2021年2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柴 源
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