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0日 17:0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9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信息: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17号 二、采购单位信息: 联系人和 联系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 联系人和 联系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行业划分:劳务派遣服务 预算金额:197.75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 (3)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领取招标文件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2021年2月20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永明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国家招投标网_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