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莲光伏基地一场区(230MW)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场区(230MW)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为楚雄州永仁县宜莲光伏基地三个项目之一, 项目场址位于楚雄州永仁县莲池乡谢蜡村委会附近,北距永仁县城约 13.48km。场址地理坐标位于北纬 25°51'56.04″~25°59'53.44"、东经 101°38'29.53"~101°43'15.21"。本项目利用荒山荒坡开发建设光伏发电工程,场址地形开阔,地势以山地和高台山地为主地面植被稀少。同时本项目采用“生态修复+清洁能源发电”模式开发建设,拟规划总装机容量 230MW,实际规模以最终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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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质量标准要求 |
设计服务 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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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宜莲光伏基地一场区(230MW)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宜莲光伏基地一场区(230MW)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不含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可研专题报告编制及报批、可行性研究(含选址意见书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进场道路设计、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含集电线路及升压站工程)、储能设计(项目规划容量的 5%)、生态治理及土地综合利用方案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施工详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现场设代服务等。 |
满足国家、行业、公司规范、标准及规程及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求。 |
18 个月 |
500 元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3.1.2 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3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3.1.4 投标人无正在进行的重大被诉经济案件,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以上情况未被以下网站或各级信息共享平台公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国家能源局。近 1 年内在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3.1.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无严重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交最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 年至 2019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6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或公司禁止投标的情形;近 3 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经查实的;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通过天眼查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资格、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 5 年内需有 5 个及以上已投产或在建类似光伏发电工程(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 48MW)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近五年内光伏发电勘察设计总规模不低于 500MW(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
3.2.3 项目经理(设总)资格: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或设总)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须有 2 个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 48MW)的勘察设计项目设总(或副设总)经历(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全天。
热线服务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