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华银衡南黄吉光伏电站(后简称黄吉光伏电站)至堆子岭变电站的送出工程项目。黄吉光伏电站额定容量 50MW(交流侧),根据国网湖南省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电站以一回 110kV 线路接入 220kV 堆子岭变电站。
本工程为新建 110kV 送电线路工程。起自衡南黄吉光伏电站,止于衡南 220kV堆子岭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约 8.86km(其中电缆长 0.13 km,架空线长 8.73 km),全线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按 15mm 冰区设计。
本工程全线推荐采用自立式铁塔。导线推荐采用 JL/G1A—300/40 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 ZC-YJLW03-Z-64/110-1×1000 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聚乙烯外护套电力电缆。地线一根采用 JLB20A-80 型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 24 芯 OPGW复合光缆,地线逐基接地。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茶市镇。
建设规模:容量 50MW、电压等级 110kV、线路长度 8.86km(最终线路长度按通过发包人和湖南电网公司评审的设计方案定)。
计划工期:2021 年 6 月 20 日完工(具体完工日期以完成全部安装调试,第一个光伏阵列并网为准)
招标范围:黄吉光伏电站升压站至堆子岭变约 8.86Km 的 110kV 线路(含通信和保护用光纤)建设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线路通道占地租赁补偿、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含土石方开挖、杆塔基础、杆塔组立、导地线架设、杆塔接地、电缆敷设、配合线路整套启动调试、线路架设材料运输、工程用地征占用);专题编制及手续办理(含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方案、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林地手续等立项所需的支持性材料的编制及审查);试运和竣工验收(包含工程专项验收);堆子岭变侧间隔接入全部工作;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二、资质及要求其他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 36 号令)相关要求;
(2)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3.3 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和变电工程设计业绩(含在建项目)。
(2)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 36 号令)相关要求。
(3)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和变电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
5、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也没有安全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1 年 2 月 23 日 10:00 至 2021 年 3 月 10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