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ZJ-20211014G
公布日期 : 2021-02-23
项目概况
宁波市眼科医院采购激光治疗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6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11014G
项目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激光治疗机 数量: 1套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可用于治疗经瞳孔温热疗法治疗眼底疾病、且同时具备经巩膜睫状体光凝的功能等,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 供应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14:00 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投标文件制作: 2.4.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 下载并安装,(下载网 2.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2.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邮寄 收件 2.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审小组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遵守鄞州区 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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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